若金正男遇刺案与北韩有关 蓝卡巴星:总检察长也应撤销对段氏向的控状
(槟城14日讯)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蓝卡巴星说,若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认为,金正男遇刺案是与北韩方面有关,而撤销对印尼籍被告西蒂艾莎的控状,那么也应撤销对越南籍被告段氏向的控状。
“早前这两名被告都被判表罪成立,如今西蒂控状被撤销,而段氏需继续接受案件审讯,是前所未有及令人遗憾的做法。”
他认为,汤米汤姆斯日前撤销西蒂艾莎的谋杀控状,但却不愿撤销对段氏向的控状,让人难以置信及质疑总检察长的权力。
他说,一开始两名被告被控谋杀,就意味着总检察长相信他拥有足够证据,证明两名被告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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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也裁决,这两名被告表罪成立,及需要出庭自辩。这意味着,若这两名被告在自辩环节保持沉默,法庭将根据控方已呈上的证据,宣判两人罪名成立。”
蓝卡巴星说,根据报导,汤米汤姆斯答应印尼法律及人权部长亚松那的要求,撤销西蒂艾莎的控状,是基于北韩需为该谋杀案负责。
“那么为何一开始,总检察长要提控西蒂艾莎?”
“总检察长有权中断该案件的审理,但为何不对段氏向做出相同决定?”
他说,段氏和西蒂艾莎是一同被提控,段氏向应享有和西蒂艾莎一样,获得法律的平等保护。
蓝卡巴星说,由于总检察长不需解释他做决定的原因,段氏向将来永远不知道,为何她遭受的待遇,和西蒂艾莎不同。
“如果她(段氏向)被判有罪,她会一直在想,是否西蒂艾莎也一样有罪。”
“在这类案件中,总检察长的决定,值得商榷,尤其当人命是危在旦夕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