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召车用途 只记系统不记车卡 司机:不买账 车商:不影响二手价
(槟城11日讯)电召车用途(AH)仅记录在陆路交通局系统,而非车卡一事,有司机不买账,认为这依然会影响车辆的二手价,不过二手车商则说明,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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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长陆兆福日前说明,电召车仍保有私家车地位,其“电召车”用途仅记录在陆路交通局的系统,而非车卡。
对此,一名不愿具名的电召车司机接受《中国报》访问时说,就算只是记录在陆路交通局系统,也意味着车辆用途已被更改,即私家车地位没了。

“就算只是记录在交通局,用途也算是改了。”
他说,一旦车辆被记录为电召车,就说明有关车辆是“商用车”,其脱手价格会大跌。
“一般上,会跌整40%。”
不过,槟威摩哆汽车商暨银业公会副主席兼峇都兰樟汽车商业者黄咏才则说,二手车商只会看车卡“认”车,不会到陆路交通局系统检查。
“若未注明是电召车用途,车商不会以商用车看待有关车辆。”
他指出,车商会从顾客车辆的里程数、汽车维护等,来定其二手价格。
他也坦言,若车辆被定义为“商用车”,其脱手价格确实会比较低。
“商用车就意味着有关车辆常常跑动、远距离跑动等。”

他也说,以槟城汽车来说,每年的里程数大约是1万5000公里至2万公里,若超过这里程数,意味着车辆常跑动或出远门。
外州司机抢滩 电召车生意难做
一名电召车司机马稙标说,如今电召车司机的生意难做,因为槟岛司机还得面对来自外州司机的抢滩。
“北海、柔府、吉打,甚至是怡保的司机也来槟岛载客。”
他指出,在槟岛必须“聪明”地在策略性地点等载客,那么才有生意。
“许多游客是来槟岛医药旅游,去他们常下榻的酒店,就能载到顾客。”
谈及电召车司机必须在本月12日前获得商用车辆执照(PSV)一事,他指出,本身已经获取有关执照。
“交通部一有相关宣布时,我就去申请。”
不过,他也提到,交通部对于电召车的条例,常常更改,令人无所适从。
“之前说要到陆路交通局更改汽车用途,最后又说不需要。”
报导:梁杰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