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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汉闯医院纵火案 被告是槟岛市厅员工
(槟城27日讯)印裔狂汉闯南华医院泼汽油纵火灼伤医生及一名护士案,39岁的印裔被告峇拉占德拉,被证实是槟岛市政厅景观美化部门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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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于今日在槟城地庭过堂,案展至明年1月3日。
根据控状,被告於今年9月3日下午4时48分,在位于槟城南华医院1楼的诊室内,朝一名华裔医生梁永成(55岁)及印裔护士普蕾玛(29岁)泼汽油及点火,导致两名受害者受伤,在刑事法典326条文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2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刑。
被告於今年9月7日被控,并在庭上否认有罪。此案主控官为法拉艾美副检察司。
辩护律师迪夫詹德在庭上,要求法庭给予一个月,等待受害者医药报告、被告精神评估报告及医药报告出炉。
法官马兹迪批准其申请,将此案展至1月3日过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