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地方政府选举 曹观友:方法已用尽 只能靠房长
(槟城12日讯)槟首长曹观友说,在恢复地方选举课题上,槟州政府在依据法律下已用尽方法,如今唯有通过修改地方政府法令才能恢复第三票,修改法令是中央政府的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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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并不是希盟的宣言,但首相发表不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后,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仍表达,希望能达成这项斗争,所以现在只能靠部长了。”
他今午在光大28楼颁发运动员奖励金(SKIMAS)给第18届亚洲运动会夺牌的槟州运动员,受询时这么回应。“我们能做的都已做了,包括在槟州议会提呈动议,及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槟岛及威省)法令并宪报上公布,甚至入禀联邦法院,要求恢复地方选举,但已被驳回。”
询及在法律上已无计可施,但在政治斗争方面,行动党可会继续争取,曹观友重申,“恢复地方政府选举并不是希盟的宣言,但我们也希望有朝一日能落实。”

也是行动党槟主席的他说,该党早在10年前已努力争取,包括推动恢复第三票运动,直至执政槟州,行动党也积极努力争取,如上述提到的各项努力,但还是不能如愿。
较早前,曹观友移交奖励金,给在第18届亚洲运动会及亚洲帕拉运动会(残疾人综合性体育赛事)夺牌的槟州运动员,奖励金共8万1200令吉。
槟州7名运动员在亚运会分別夺得3金、4银及1铜,2名运动员则在亚帕会夺得3金、1银及1铜。
出席者有槟体育及青年委员会主席孙意志、槟体育理事会主任陈德安,及大马藤球总会会长拿督斯里阿末依斯迈等。
槟政府争取地方政府选举新闻背景
槟州议会于2012年5月9日通过2012年地方政府选举(槟岛及威省)法令,同年7月5日在宪报上公布,却遭当时的中央政府及选举委员会拒绝进行。
槟州政府及国民觉醒运动组织前主席拉马克里斯南,于2013年3月11日跨越高庭程序,直接入禀联邦法院挑战阻止州立法议会,举行地方议会选举的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
10条文及第15条文有效性,并将政府和选举委员会列为第一及第二答辩人。
2014年8月14日,联邦法院五司一致驳回槟州政府,及国民觉醒运动前主席拉马克里斯南两造,要求恢复槟州地方选举的诉讼。
垄尾土崩事故初步调查报告,今将呈州行政议会
曹观友指出,垄尾土崩意外的初步调查报告今日(周三)将呈州行政议会。
“有关调查委员会由槟第一副首长为首,初步的调查报告已完成,今日会提呈给行政议会,行政议会的决定容后公布。”
至于丹绒武雅土崩意外调查委员会迟迟未能公布结果,曹观友说,调查委员会获準两度展延,目前离第二次限期仍有好几个月的时间。
“至于几时呈调查报告给州元首,就交由该调查委员会去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