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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招车司机 712前需做好准备
(槟城3日讯)陆路交通局(JPJ)指出,在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下,电子招车司机禁止在任何地点,包括机场等待或寻找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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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今日发表文告说,交通部已在去年7月12日修改4个有关电子召车(e-hailing)服务的法令,但给与相关业者1年的时间做准备,直到今年7月12日。
“此外,电子招车司机也必须遵守其中1个条例,即只能通过公司提供的应用程序或网络(talian mudah alih)载送乘客。”
文告说,没有遵守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及2010年陆路交通法令的司机,将在相关法令下被採取行动。
文告指出,电子招车司机必须在今年7月12日之前做好准备,包括完成公共交通服务(PSV)课程、准备好获得电子招车服务执照,以及前往电脑验车中心(PUSPAKOM)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