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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赋权中央监督 曹观友林苍佑许子根时代已如此
(槟城23日讯)槟州首长曹观友说,在法令赋权下,槟州发展机构一直属于槟州政府管辖,中央政府扮演监督角色,从敦林苍佑、丹斯里许子根时任首长时代,该机构就已经这样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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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在1971年槟州发展机构法令下,中央政府不仅可以监督,还可以向该机构发出指示。
“按照胡栋强的逻辑,这样也被视为接管的话,那在林苍佑、许子根时代,该机构就已经被接管了。”
他今午在光大28楼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曹观友强调,槟州发展机构依然是槟州发展机构,除非槟州政府修改法令,否则该机构是不会被接管,但州政府没有计划要修改法令。
他说,在上述法令下,该机构必须委任来自3个中央部门,作为机构代表,该机构之前由财政部监督,如今换成经济事务部。
询及该机构是否遭中央政府控制时,曹观友回应说,过去未曾发生类似情况,因10年来根本没人要理会槟州政府。
他说,经济事务部在文告中,使用“监督”字眼,但胡栋强硬是将之视为“接管”。
他也说,经济事务部并非监督槟发展机构而已,而是全国各州32个机构。
他说,胡栋强目前已是民政党全国署理主席,超越他行动党全国副主席的党职。
“身为全国署理主席,有义务为本身的职位负责,凭着事实说话,无论如何,我们欢迎反对党发声,因为他们拥有这个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