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申报”函属提醒函 林冠英:非向纳税人採取行动
(槟城1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说,内陆税收局向纳税人发出“自愿申报税务特别计划”的信函或电邮,只是一封提醒函,不是向纳税人採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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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该局发出该信函或电邮,主要是提醒那些未曾提呈,或未按时提呈报税表的纳税人,那些曾提呈或按时提呈报税表的纳税人,勿担心。
他说,有关信函或电邮是该局公开发给所有纳税人,在信函或电邮中并没有注明纳税人的名字。
他也说,若该局有做错之处,可向财政部反映投诉,联络人拿督黄国成012-4868838,或莫哈末沙迪011-12170764。
他今早在槟州中华总商会会所,出席“财政部长林冠英与槟州中华总商会己亥年新春大团拜”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无论如何,他认为,内陆税收局广发该信函或电邮,给所有纳税人是无可厚非,只是此举犹如纳税人未曾或未按时提呈报税表,而语气也有点严厉(Keras)。
他已要求该局修改信函或电邮上的内容,故该局总监拿督斯里沙宾也已发出文告,作出解释。
他强调,该局若要调查一个纳税人,都会预先发函给对方,或提控对方上庭,不会好像以前在半夜摸上门、搜屋、持枪展开调查。
他说,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纳税人可自愿申报尚未向当局申报的收入,包括海外银行户头。
他也说,若在今年3月31日前,自愿申报少缴税的收入,纳税人面对10%罚款,过了今年6月30日期限,则需缴付300%罚款。

图/视频:纪允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