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交局执法官涉嫌受贿不取缔超载罗厘案◢ 首控! 9执法官 控164贪污罪 全不认罪
(北海28日讯)槟交局执法官涉嫌受贿不取缔超载罗厘案;8名槟州陆路交通局及1名前公共交通委员会执法官员,今日正式被控164项贪污罪,被告皆不认罪,要求审讯。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9名被告的官阶介于19至22级,年龄介于32至46岁。他们分別面对最低11项至最高33项的控罪,涉及总贿款额高达13万5810令吉。
所有被告被控于2015年至2018年,在槟州境内收受介于4210至2万4100令吉的贿款,因此牴觸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与24(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20年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罚款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他们同时也在刑事法典165条文(公务员不可接收任何贵重物品或礼物)的替代控状下被控。一旦罪成,最高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由于每人面对的控状,至少超过10个,其中一人更高达33控罪,因此法庭特地安排3名通译员轮流对被告宣读控状。
据观察,每人面控时间介于45分钟至1小时,非常耗时。审讯于今早9时30分开始,法官共耗费4小时,即下午约1时30分才完成所有审讯。

所有被告皆不认罪,并向法官求情指各有家庭负担及需照顾妻儿和年迈父母为由,要求减低保释额,最後众人皆获準各以1万1000至2万令吉之间的保释金,并由一名担保人,保释外出,同时也谕令有护照者需把护照交给法庭保管。


7名被告各聘艾斯文达柯律师和马亨仁律师,代为辩护;另两名被告没有律师。
此案主控官是瑟娃兰吉娜副检察司。法官是妮占。案展7月2日过堂。
被告各施各法 免样貌曝光
身穿便服的被告们,周二(28日)早上7时许陆续抵达北海法庭,并先聚集在泊车场范围,与律师和同僚讨论案情。

直至开庭时间到,众人鱼贯进入法庭内,为免样貌曝光,被告们各施各法,有者一早戴好口罩,有者戴鸭舌帽或身穿连衣帽,有者把衣服拉高遮脸并低头,准备搭升降机步入内庭面控。

开庭前,反贪官把一箱箱的证物搬进内庭,作为呈堂证据,引起旁人侧目。法庭随后于9时30分正式进入审讯。
现场观察,内庭可说人满为患,一些被告的同僚与家属也进入旁听,座无虚席,没座位者都需站在公众席。
新闻背景
今年4月,反贪会就上述案件逮捕79人,其中8名(5男3女)涉及者是公众人士,扮演代理、线人和公司负责人的角色。
执法官员相信自2016年起,每月受贿介于1万至3万2000令吉,除了洩漏陆路交通局的行动情报,也不对违例的罗厘司机採取行动。
反贪会于4月中旬展开第一波逮捕行动,首批嫌犯共33人,包括24名槟交通局执法官,其他为公众人士。
随后,反贪会于4月20日再捕22名执法官助查。
9被告被控一览表:
被告 | 年龄 | 控状 | 收贿数目 | 审讯结果 |
首被告莫哈末苏基里 | 36岁 | 16项 | 2万400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1万6000令吉保外 |
次被告莫哈末费道斯 | 46岁 | 33项 | 1万95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 |
第3被告凯鲁纳因 | 34岁 | 13项 | 2万410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1万3000令吉保外 |
第4被告慕念迪 | 45岁 | 15项 | 1万15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 |
第5被告诺再米依芬迪 | 36岁 | 18项 | 2万355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1万8000令吉保外 |
第6被告莫哈末法道斯 | 35岁 | 15项 | 421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外 |
第7被告卡迪米 | 35岁 | 11项 | 1万660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1万1000令吉保外 |
第8被告比道斯 | 34岁 | 13项 | 860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1万3000令吉保外 |
第9被告莫哈末诺法兹尼 | 32岁 | 30项 | 1万3650令吉 | 不认罪,获准以2万令吉保外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