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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诺:让12岁以下孩子参与请愿活动 已违反儿童法令
(槟城31日讯)槟岛市议员薇诺对于有2非政府组织,滥用身为非政府组织的权利,让11名12岁以下的孩子参与和平请愿活动一事,感到遗憾,更指这已违反2001年儿童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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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在本月24日(周五),自称是KAUM及KAMY的非政府组织,与11名穿着新港澹小校服的学生,在峇央峇鲁斋戒月市集,进行反对槟州交通大蓝图的请愿行动。

她今早主持槟岛市政厅月常会议后说,这么说。
她谴责该组织“利用”孩子的行为,并希望教育局及校方解释,为何会有学生穿着学校T恤参与请愿行动。
她强调,槟州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已进行多次讨论,并解释有关工程是应付州内面对的交通阻塞问题,而且也多次强调,在未获中央政府及相关单位批准,这项工程是无法开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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