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观友:一级地契土地无特权 需申请转换用途发展准证
(槟州28日讯)槟首长曹观友强调,即使持有一级地契土地,地主在进行任何发展时,也要遵守各项土地发展法令与条规。
他说,州政府发现一级地契土地特点,常被人错误诠释。槟州一级地契是槟州与马六甲,仅有并独特的土地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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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午在光大28楼召开记者会,这么说。询及这是否与日前发生的峇都丁宜土崩有关,他否认,并指这法令很久以前就存在,只是很多人并没注意。
不过,他也说,警方早前发出文告指,在私人地段进行工程不需准证的说法不正确。
“就算在私人地段进行工程,还是需要申请准证。”
此外,他强调,一级地契的地主需遵守各项士地发展法令与条规,包括1976年城市与乡村规划法令(以下简称172法令)。
“在172法令下,任何土地发展,包括一级地契土地,都需根据地方发展蓝图行事,即依据所规定的土地使用区划(zoning),和取得规划准证。”
他说,虽然受以上法令约束,但土地法令亦赋予一级地契土地地主2项特点。
“一级地契土地地主,拥有对其土地上和地下的森林资源,如油、矿物及其他天然资源的绝对权利。”
他说,这权利将包括在该土地范围内,无需申请4C土地开采准证下,进行工程或提取任何产物并将之移出。
“有鉴于一级地契土地,可随时进行合适的发展,地主无需进行转换土地用途程序,以及缴付转换土地用途费。”
他重申,这些发展计划,仍需符合当地的土地使用区划,及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准。
他也希望,在2021年可宪报槟威两地的地方蓝图,并开始使用。
威省市议会秘书 合约获得延长
曹观友宣布,州政府已经把威省市议会秘书罗丝娜妮的合约,延长两年。
“因此,她将持续在市议会,进行工作直到合约结束。”
罗丝娜妮也确认已收到信件,已获得更新的合约,将在2020年6月30日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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