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志毅:修法案太仓促 赛沙迪没有聆听民意
(槟城2日讯)民青团总团长黄志毅质问青年及体育部长赛沙迪,在将青年的定义从现有的40岁调低至30岁时,是否经过和国内主要青年团体商讨后,所取得共识。
“我认同青体部修改法案,但须按部就班,而非突然从40岁下调到30岁,这会让国内多个青年团体难以适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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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针对政府在昨日修改2007年青年组织及青年发展法令一事,今日发文告,这么说。
他说,显然政府并没有咨询足够的民意支持,没有获得大多数青年团体的认同下就仓促的在国会通过这法案!
他补充,赛沙迪虽然在事前咨询各团体的意见,但多数人主张先下调到35岁,在时机成熟后才调至30岁。
“让人非常失望的是,赛沙迪没有聆听民意,希盟政府在很仓促情况下将40岁下砍10年!”
他指出,以我国国情,许多青年25岁前刚大专毕业踏入社会,30岁前开始探索并学习人生历练阶段。
“生活与工作的不稳定,很难让30岁以下青年,在兼顾生活与工作时,也积极推动青年组织。”
他抨击政府只想到如何符合联合国的定义,却没真正深入了解大马青年组织的需要。
“一下子把青年定义在30岁以下,会导致出现青黄不接情况,大部分领导都是30至40岁。”
他说,很多社团被迫淘汰年龄不符的会员,而因此无法达到注册局的法定人数,若继续运作则将成为违例组织。
“我认为应该循序渐进,先定义在35岁,让国内青年团体有足够时间做出调整后,才渐渐往下调到30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