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为占地竟放火烧树 死树压屋 幸无人受伤
(威南3日讯)疑居民为了拥用更多土地空间,竟放火烧死4棵水利局保留地段的原生树木“清地”,造成其中一棵60尺高的树木倒下压到一间民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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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意外是於昨早7时30分,发生在高渊斯里柏迈花园一后巷的土沟旁。
爪夷区州议员方美铼今日到场巡视时说,他是於昨早在一微信群组接到居民有关树倒压屋的投诉,遂安排市议会园艺组官员视察。

他说,被倒树压屋的屋主还未联络到,但事态紧急,他已要求当局人员尽量在不破坏屋子结構的情况下,清除倒树。
他指出,被烧死的树木是在后巷土沟边上的地段,这是水利局保留地;对于居民在保留地上种植花果树木一事,水利局向来是网开一面,通融居民做法。

“然而,有的居民做法过分了,为了占领更多空间,就在树头部分放火,烧死4棵生长在土沟边上的树木。烧树时,对方却没考虑过严重后果,譬如死树倒下压屋。”
他透露,曾有居民看到上週五开始,有人疑似在烧树;倒下压屋的死树约有60尺高及圆径8尺,幸好没造成伤亡事故。
他呼吁居民,若发现有人在烧树,应尽快通知他或当局。#

圆径超过0.8公尺树木 要砍须向市会申请
方美铼说,根据市议会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第172条文,不管是在政府地或发展商私人地,倘若是圆径超过0.8公尺的树木,要砍伐必须先向市议会的批准,除非是死树或危树。
他说,若发现有人随意砍树或破坏,对方将面对市议会最高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此外他也说,水利局在住宅区进行治水计划时,常面对居民非法扩建问题,阻挡治水计划的进行,造成治水计划被迫搁置。
他希望水利局能严防居民在当局保留地进行固定建築,如非法扩建屋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