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公会:首次违例搞到坐牢 “控渔民 太无情”
(亚罗士打24日讯)吉打港口3艘渔船船主和渔夫,首次在浅海作业违例遭控上庭,共面对超过20万令吉罚款,且外籍渔夫在异乡坐牢,今日船主和渔夫群起向人民代议士反映困境;船主公会也呈备忘录谴责执法员无情,并要求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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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今午在公正党吉打港口国会议员阿兹曼医生服务中心,与阿兹曼及土团党古邦罗丹州议员阿斯米鲁会谈,和移交备忘录。
吉打港口船主公会主席卓双财签署的备忘录内容提出,船主朱霖华的渔船因在浅海作业,遭海事执法机构扣捕,5月间在地庭被判罚款5万7000令吉,包括2名外籍渔夫各被罚款2万令吉,外籍渔夫没法交款,坐牢1年替代。

他说,另两艘渔船也因在浅海作业违例被控上庭,其中一桉件尚在审讯阶段,船主不认罪,4名外籍客工尚在监狱;另一船主认罪,船主和舵公各被判罚款6000令吉,4名外籍渔夫各被罚款2万令吉,因未能交款,以坐牢1年替代。
他说,上述渔夫皆违反1985年渔业局法令8(b)和25条文。
他说,过往,船主或渔夫违反上述法令遭渔业局扣捕,船主只被判罚款,在第三或四次重犯才被控上推事庭。

他说,海事执法机构不近人情,把船主提控上庭作法,带来负面影响即渔船损坏、渔夫须坐牢失去工作,也失去尊严、渔夫家庭经济陷困、渔业界面对难聘外籍渔夫等,也有损政府形象。
有关备忘录分别提呈给海事执法机构、渔业局总监,并促请当局作出解释。
海上黑暗误闯浅海 “我们不是海盗”
“我们只是在黑暗海面作业,而误闯浅海捉鱼,不是强盗。”
吉打港口船主与渔夫,在与阿兹曼及阿斯米鲁对话时,指他们只是闯入浅海捉鱼,不是打抢,而是提供渔产给消费群食用。

他们指责海事执法机构无情,船主首次犯罪就被控上庭,彷像犯了抢劫案。
他们希望海事执法机构不要对付渔夫,应尽力去取缔走私活动;渔业事务交给渔业局处理。
他们指出,渔夫遭扣坐牢,让他们大失颜面。
阿斯米鲁较后在记者会指出,他们将在近期内会见州渔业局和海事执法机构主任,寻求解决方案。

外籍员工坐牢期间 船主按时寄家用
善心船主每月按时寄家用,给在坐牢的外籍渔夫家人。
船主朱霖华(62岁)说,其渔船在4月间因在浅海作业违例,船内7人遭扣,法庭裁决罚款5万7000令吉,其中两名外籍渔夫共被罚款4万令吉,因没有能力缴交,须坐牢1年替代。
他说,在其外籍员工坐牢期间,他每月都寄家用共1200令吉给两名外籍渔夫的家属,包括探访监狱买衣服给员工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