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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海墘新路打造古迹教育中心 州政府被地主起诉败诉后 再上诉
(槟城1日讯)槟首长曹观友说,槟州政府征用海墘新路2老建筑作古迹教育中心,但却遭有关地主提控上庭,高庭基于州政府没有权限征地做教育用途,宣判地主胜诉,州政府目前已经上诉至上诉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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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首长曹观友说,州政府征地时已赔偿给地主,但地主却以州政府没权限征地做教育用途,教育是属于中央政府权限,将州政府提控上庭,但地主是在期限后才入禀法庭,因此州政府将基于此技术问题提出上诉。
他今日在记者会上说,在法庭宣判之前,州政府已在有关地段动工,但在法庭裁决后,州政府及执行此计划的槟州发展机构遵守裁决,已经停止翻新工程。
“槟州发展机构也与工程承包商达至协议,双方终止合约,但已展开的工程费用,槟州发展机构仍会支付给承包商。”


他说,这项工程预计耗资1000万令吉,已动工的部分占大约100万令吉。
他说,地主的律师有与州政府接触,提议可以在不上诉情况下解决问题,但州政府在考虑有关建议时,仍旧进行上诉程序。
根据资料,州政府在2016年6月宣佈,将由槟州发展机构斥资970万令吉,将位于打石街及海墘新路交界处的旧仓库,翻新打造成“创意动画区”,也会让传统行业者入驻,州政府只是象征性收取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