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就快截止 租金收入快补报 10月1日起罰45%
(槟城12日讯)很多屋主没将租金收入呈报内陆税收局,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下,只需致函或电邮给内陆税收局,表明遗漏呈报租金收入,如实报上并缴付应上缴税额后,就可永久关档,不会被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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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税收局“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将在本月尾(9月30日)截止,在限期前申报者只是面对15%罚款率,10月1日起罚款率将是45%。
税收局官员说,遗漏呈报租金收入很普遍,只要参与“自愿申报特别计划”,如实呈报后,往后不会再被清算。
“只要我们发出的表格盖印,是在9月30日或之前,都还算15%罚款率。”


官员也说,参与者有30天的还款期,参与者的30天还款期,是从发出表格那天算起。
官员今早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说明会上,这麽解释。该说明会是由内陆税收局,与槟威贩商总会及马来西亚特许税务机构(CTIM)联办,在槟州华人大会堂举行。
另外,官员指出,若纳税者同时为个人及合股公司报税,该纳税者的合股公司遗漏报税,他个人也遗漏呈报租金收入,那两者必须分开呈报,公司归公司,个人归个人。
任何有关该计划报税疑问,可联络内陆税收局热线 1800-88-5436。
出席者包括内陆税收局槟州总监阿兹左丶槟威贩商总会副会长梁景辉及黄宝福丶总务萧宏德丶马来西亚特许税务机构副主席洪秀全及北马执委许春杰等。

郑来兴:报错或不符税务约8万人
行动党光大区州议员郑来兴指出,根据大马内陆税收局的调查,今年单是呈报错误,或呈报的资产与报税额不符的人或公司,就有大约8万名。
他说,这些人士和公司都已获得通知需要重新申报,而在目前的特别计划下,凡是自愿申报的纳税人或企业,在缴付拖欠的税收时,只需多缴付15%的罚款。
“可是,一旦过了9月30日,任何被发现有少申报税收的人士或公司,可被征收最少45%至最高300%所拖欠款项的额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