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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慧英支持修宪 让大马女性国外出生子女自动成为公民
(槟城20日讯)行动党槟州秘书林慧英指出,她支持修宪让大马女性在外国出生的孩子,自动取得公民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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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她支持并要求修宪,赋予大马女性在国外出生的子女,享有公民身份的平等权利。

她认为,这项宪法修正案对希盟政府非常重要,因为可体现希盟竞选宣言中的承诺,即重新探讨所有歧视女性的法律。
“目前只有父亲为大马公民,才能让子女在申请公民权后一个月内,获得公民身分,而大马女性则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按照不同规定的程序申请。”
林慧英也是上议员,她今日发文告说,希望希盟政府探讨联邦宪法第14条文,以“至少一名家长”来取代“父亲/爸爸”这个字眼,允许大马女性为海外出生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分。
她指出,大马女性在为子女申请公民身分时,经常面对繁杂的程序,无形中增加申请者的压力,申请者大多须经历耗时过程,在过程中,可能会导致情绪受扰、忧鬱,甚至产生放弃念头。
她认为,妇女在婚姻中应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益,政府应该在各方面更关注女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