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醋男砍情敌案 ◢ 仍在养伤无法工作 事主生活陷困境
(槟城3日讯)“不甘前女友结新欢,醋男砍伤情敌案”,虽已事过近2个月,但因伤口太深,案中伤者陈来兴指本身暂无法工作,本为一家之主的他,生活顿陷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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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陈氏提供的闭路电视片段,当晚嫌犯在酒吧行凶的过程,全被拍下。
陈来兴(40岁,卖椰子小贩)指出,事发后他被送入院抢救,医生为他动手术,2道被刺伤的伤口及1个动手术的伤口,他身上共缝了50多针。

他说,而今动手术的伤口仍会隐隐作痛,被刺伤的伤口则会痛痒难耐,相信伤口还没真正复原。
他指出,他本在车水路一带卖椰子养活一家四口,而今负伤在身,仍需修养一段时间,暂无法摆摊做生意。
陈氏今早在前进党武吉淡汶分部主席及公共服务与投诉主任王松富及前进党妇女组委员黄凤月陪同下,在住家召开记者会时,这么指出。
他说,他于8月27日出院,而国庆日当天他获悉刺伤他的嫌犯,已获准警方保释外出,他顿感人身安全受威胁。

“嫌犯之前多次恐吓我,最后真的闯入酒吧刺伤我,我不解为何警方获准他保释外出。”
他很担心嫌犯会再来攻击他,所以上月2日到警局备案。他有询问查案官为何嫌犯获准保释,对方指警方已完成调查工作,一切等待法庭的最新指示。
(视频由事主提供)
王松富说,他会协助陈来兴到法庭或警局,跟进此案进展。

案中嫌犯已于8月27日面控,他面对企图谋杀及刺伤两项指控不认罪,法官批准他以3万令吉保释金,与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被告罗志龙(译音,54岁)被指于8月21日凌晨,在三星巷一间夜店内企图谋杀刺伤陈来兴,抵触刑事法典第307(企图谋杀)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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