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大马卡案 展明日传召中国证人
(槟城29日讯)国民登记局官员及5男涉嫌伪造及贩卖大马卡给外籍人士案,高庭原订今日传召中国证人出庭,但因未办妥申请出庭供证手续,展至明日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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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中6名被告涉及的13项,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案件,是在本月3日,移交槟城第一高庭。

有关控状中,4名被告被控贩卖假报生纸及大马卡给尤祖明,国民登记局官员莫哈末法依祖被控,制作假报生纸及大马卡给对方;而黎振华另被控贩卖假护照给尤祖明。
当时,主控官尤赛尼阿米尔告知法庭,案中主要证人,即中国籍男子王德群,目前扣留在爪夷监狱,并将在11月13日扣留期届满,希望法庭允许提前让王氏出庭供证。
王德群就是案中,获得有关以“尤祖明”为名字证件的男子。
由于未办妥手续,高庭法官拿督阿克达将案展明日,让王氏出庭供证。
另一方面,其他涉及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的案件,将展延至11月8日上午,在两个地庭过堂,法官分别是诺莎哈及马兹迪。
此案主控官为尤赛尼阿米尔、莫哈末安裡、诺阿祖拉、法拉艾米、雅兹木斯达钦及沙菲克。
拍摄:纪允贤
新闻背景:
国民登记局官员及5男涉嫌伪造及贩卖大马卡、报生纸及护照给外籍人士案中,6人共被控32项控状。
其中34岁官员莫哈末法依祖,在11项条文下被控。
莫哈末法依祖被控的控状,包括2007年反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的2项控状,刑事法典第466条文(伪造文件)的4项控状及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i)条文的5项控状。
4名被告在2007年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及刑事法典466条文(与109条文同读)下被控,拿督黎振华(56岁)被控5项控状、罗展昌(34岁)4项控状、钱冠才(36岁)6项控状,及叶清华(44岁)4项控状。
另外一名被告法依扎陈(66岁)则是在贩卖人口和反贩运移民法令第26E条文下,控2项控状。
(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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