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执法是为了卫生及公众利益 小贩必须戴围裙帽子穿包鞋
(槟城18日讯)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常务委员会委员陈慧萍说,市政厅取缔及罚款违例小贩的目的,绝对不是因为要增加收益,而是为了公众利益。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毕竟槟城是美食天堂,必须要确保小贩在处理食物过程中,不会破坏食物品质,也让食客的健康受到保障,减少食物中毒情况。”
她今日是接受本报记者询及,有小贩投诉槟岛市政厅执法组频频展开视察,包括没戴帽子罚10令吉、没穿围裙罚10令吉,没穿包鞋再罚10令吉,执法过于严厉一事,这麽回应。

她说,执法人员的确有权力开出罚单给没有遵守条例的小贩,但所开出的罚单都会有文件注明,不会存在“滥权”情况。
“执法人员是很人道的,对于初犯者,一般都会先给口头警告,不会直接就开罚单,但也要看情况,没有给口头警告并不代表不能开罚单。”

另一方面,根据本报记者总结走访一些餐厅员工的说法,只要依据卫生标准作业,就不会开罚款。
一家扁担饭店业者说,执法人员会上门执法,但不会立即开出罚单,而是会先给与口头警告,若下次再犯就会开罚单。
一家点心店员工说,他们一直都有依据卫生标准,因此不会被取缔,也不会被开出罚单。
“我们员工都会戴帽子及穿上围裙,也会带上口罩,完全是符合卫生标准。”


在1979年小贩条例下的罚款
1.没有穿围裙或戴帽子: 初犯罚款:20令吉 第2次罚款:40令吉 第3次罚款:80令吉 |
2.其他没有特别注明的卫生标准(如穿包鞋等): 可在其他条例(Kesalahan lain-lain)下被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