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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耀:吉广告牌国文为主 其他语文只是辅助
(亚罗士打22日讯)吉打州广告牌必须要有国文,其他语文只是辅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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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打州行政议员陈国耀受询时指出,广告牌上须有国文,其他语言如中文、日语、韩语皆可使用, 只要地方政府批准就行。
他说,商家也可在广告牌上使用爪夷文,以保留吉打州独有的特征,州政府并不阻止。

他指出,在吉打州有很多广告牌都附有爪夷文,这犹如吉打州的特征。
此外,陈国耀驳斥某马来报章断章取义的报导,他说,他并没鼓励商家使用爪夷文,只是依据地方政府条例,允许广告牌使用爪夷文。

他说,根据地方政府条例,爪夷文是允许使用的,因为在罗马文字未普及化时,爪夷文传统上是多数人懂得和明白的文字。
“根据条例,广告牌必须使用国文,其他的语言是作为辅助,主要是依据商家的要求。”

他说,地方政府监督不守法的广告牌,因此会审核每个上架的广告牌,任何涉及敏感因素的广告牌申请,都不会批准上架。
他补充,地方政府也受指示须拆除非法张贴的广告,如大耳窿广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