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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强奸案高 卡斯杜丽: 人民应成为保护者
(槟城29日讯)峇都交湾国会议员卡斯杜丽指出,槟州总警长拿督那仁发表,有关涉及未成年受害者的强奸案报告,敲响警钟,大马人应成为孩子的保护及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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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过去6年,共发生462宗占总数78%,针对17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强奸案,曝露未成年人在现实与互联网,面临性侵犯者的威胁。”

她今日发文告说,根据2014年妇女援助组织报告指出,只有10%强奸案有投报,这意味着其馀90%都未被揭发,而在过去6年中,可能有4620宗强奸案。
“那平均1年就有770宗,1个月有64宗,每天会发生2至3宗强奸案,这确实令人恐惧,尤其是如果78%受害者是17岁以下未成年人。”
她强调,这也表示大马人当中就有3603名,遭到性侵犯的未成年受害者,而且大多是由他们认识的人,如父母或看护人所犯下的罪行。
“根据槟州总警长的分享,约有90.7%强奸案受害者认识强奸犯或袭击者,他们多是男友丶家庭成员丶熟人或新熟人,而只有9.3%或43名强奸犯是陌生人。
她补充,只要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即可构成强奸罪行,许多人没有意识到这点,也意味着大马人缺乏法律知识,对诸如《刑法》和《儿童法》与司法程序和所犯罪行的惩罚不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