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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消协呼吁加重刑罚 对付鞭炮 烟花走私活动
(槟城22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呼吁关税局消费税部门及警方,加强全国取缔鞭炮及烟花走私及贩卖活动,因为唯有严厉执法,才能遏制私货和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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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消协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说,该会呼吁当局加重惩罚及刑罚一事,已超过20年。
“但是,走私丶批发和销售私货的现象,愈来愈猖獗,唯有通过加强执法,及公众停止购买私货,才能有效。”

他今日发文告说,根据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4(2)条文,任何人被发现制造丶拥有和进口烟花和鞭炮,可被判监禁不少过5年,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犯法人士毫无忌惮,并不将走私丶批发和销售私货的现有法律,放在眼里!”
因此,他认为,有关当局必须修改法律及条文,分别是判决走私犯强制性监禁,包括充公其财产;及被检举的车辆,应当被充公和拍卖。
他说,玩鞭炮和烟花者,一旦被逮捕,也应当严法处分;私货贩商,则应施加重罚及判于监禁,至于让孩子玩鞭炮及烟花的父母,也必须为其子女的行为负责。
他指出,鞭炮和烟花除了容易致伤小孩,也会干扰公众,同时是火灾的燃点,可能会造成人命与财物损失。
“公众不只在佳节期间放鞭炮,也在葬礼丶新婚和生日仪式中燃放,唯有加强取缔,走私危险性私货的活动,才能被杜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