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冠英:醉驾必须严惩 建议最高罚款提高至10万令吉
(北海15日讯)随着首相署部长拿督刘伟强透露,準备修改陆路交通法令,将醉驾撞死人的监禁刑罚从原本的3年到10年,提高到最高20年,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也建议将最高的2万令吉罚款,提高到1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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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冠英说,我国每年平均约有7000人死于车祸,此车祸死亡率名列其中最高的全球排名。
“虽然车祸死亡率在近几年有下降,但还是未达到理想的水平,所以我们有必要检讨现有法令。”

他认为,修改后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必须向涉及醉驾、受毒品影响及鲁莽驾驶的车主施以重罚,监禁最高20年,罚款最高10万令吉。
他今早在北海莫哈末沙亚探访车祸丧生的死者家属时,向记者这么指出。
根据现有的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下驾驶),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3年或不超过10年,同时可被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或不超过2万令吉。
39岁的凯里祖与36岁的妻子祖丽雅纳是於2月9日清晨4时30分,在南北大道北上第139公里处,被一辆轿车撞及,造成夫死妻重伤的悲剧;33岁肇祸司机尿检后发现驾驶时曾受到酒精影响。
死者与遗孀育有5名,年龄介于16岁至2岁的孩子。
林冠英早前已经指示相关政府单位及其服务中心发出共4500令吉的援助金,今早他再额外拨出5000令吉给死者家属,并由死者的16岁长女诺阿夫妮接领该笔援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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