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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焚烧可被提控上庭 陈慧萍:视情况与环境局取缔
(槟城28日讯)槟岛市政厅公共教育小组主席陈慧萍指出,该厅常接获露天焚烧的投报,并会视情况所需,与环境局配合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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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说,随意公开焚烧垃圾,可被环境局提控上庭,最高罚款高达50万令吉。
她今日针对垄尾出现露天焚烧活动一事,受询时这麽说。
https://youtu.be/UrMyd6bsJ5E


她认为,露天公开焚烧垃圾会产生严重的空气污染,这类非法活动经常会在乡村地区发生,有时在住宅区内也会有公开焚烧垃圾的情况,影响住在区内的老人与小孩,对健康造成影响。
她希望环境局可教育及严厉执法,取缔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
此外,她也说,属于商业性质的乱丢垃圾,是触犯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及1974年道路、沟渠及建筑物法令70A条文,可被提控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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