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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失司机 警局内连撞4车
(槟城17日讯)警局里的车祸,冒失司机连撞4辆警官私家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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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1岁的华裔男子,今午驾车到东北县警局,欲就垄尾发生的一起意外做投报。

岂料,对方在驶入警局范围,要泊车时,却撞到泊在后方的3辆轿车。
接着,有关男司机,因为慌张而误踩油门,再撞到前方一辆轿车。

槟州东北县警区主任索菲安今日发文告说,警方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条文(LN 166/59)调查此案。
另外,根据瞭解,遭撞到的轿车,是警官的私家车;一般上,民众的轿车是不允许进入警局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