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锢3女子当妓女无偿工作 9印裔男女被控贩卖人口
(槟城18日讯)“禁锢3女子当妓女无偿工作”一案,9名印裔男女在贩卖人口和贩运移民法令下,今日中午被控上槟城法庭时,不认罪,案展5月18日过堂,被告们皆不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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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名被告年龄介于21岁至47岁之间,6名女被告为卡丽塔、达楠、拉洁丝瓦丽、莎米拉、卡乌莎雅及丽拉瓦蒂;3名男被告为普慕甘、艾斯瓦兰及古马兰。
3项控状指上述9人及一名尚在潜逃者,分别在去年5月至今年1月、2018年3月至今年1月,以及2017年6月至今年1月,在峇都茅一公寓,分别对3名现年为37岁、24岁及25岁的女子,进行人口贩卖及性剥削,触犯2007年贩卖人口和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贩卖人口以强迫劳动),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并在贩卖人口和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下,被定罪。
在此控状下,一旦被定罪,被告可被判不超过15年监禁,并可另加罚款。
主控官法拉艾米副检察司建议,不让被告们保释,以避免被告骚扰受害者,以及逃离大马。
针对此,被告代表律师山瑟星指出,贩卖人口和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并没有禁止被告保释,因此法庭应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388(1)条文,即法官决定是否允许保释。
他说,除了尚在扣留中的艾斯瓦兰及古马兰,获得口头保释的其他7名被告,今日也有出庭,显示他们并无逃离大马的意图,同时也没有证据证明他们骚扰受害者。
推事嘉玛丽雅不允许被告们保释,并将案展5月18日过堂。
被告另一名代表律师为古娜玛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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