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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管制◢ 槟消协:应有透明及公平的审讯 联邦法院应延后上诉申请
(槟城27日讯)槟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认为,联邦法院应延后所有上诉申请,直到解除行动管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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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针对有报道指,在行动管制令期间,联邦法院指所有入禀上诉通知书,将排期在4月15至30日听审,并根据手写陈词作出决定,无须律师出庭在联邦法院的法官前当面辩护一事,今日发文告。
他说,联邦法院的上诉申请涉及新法律要点的讨论,而且是基于受害方所提出的法律和宪法问题,让法官团决定是否接受听审,是需要律师特殊技巧和法官出庭,而且众所周知,很少上诉是能获得批准。
“只以书面陈词来进行最困难的听审申请,是不合时宜。”

他说,司法法院法令第75条阐明,法庭需按时按地点让首席大法官做决定,法官团不能在辩方代表律师缺席下,做出决定。
“1995年联邦法院规则第98条也重申,所有申请都必需在法庭上公开进行。”
他指出,诉讼人有权在法庭面前获得公平和透明的审讯,尤其联邦法院是我国最高的法庭。
他认为,我国正处于前所未有的艰难时期,司法界不应推行习以为常的短期性措施,而掉入“仓促的正义而埋葬了正义”中。
“我们呼吁联邦法院,先获各方同意以书面陈词处理诉讼之后,才将上诉申请的庭审,延迟到行动限制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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