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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管制◢ 屡劝不听“趴趴走” 警方一口气控73人
(北海31日讯)行动管制令期间到处“趴趴走”,威北警方今天一口气提控73人上法庭,所有被告皆俯首认罪。
法官裁决,所有被告须进行2至3个月的社区服务,或罚款1000令吉,或坐牢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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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陈锋全
上述被告华巫印裔都有,也有外籍人士,年龄介于15至55岁。他们是于本月27日至29日期间,在威北一带涉嫌群聚,违反行动管制令,而被警方逮捕。
所有被告皆抵触2020年预防与控制传染病条规7(1)条文。


警方今日上午约11时,出动4辆警备卡车把73名被告及25名申请延扣的嫌犯,共98人,押上北海法庭,阵容浩大。
被告们皆身穿便服,戴着口罩并扣手铐排队押进内庭面控。
据观察,被告们的家属与亲友一早已在法庭外聚集,等候被告押上庭。他们皆不被法庭保安放行入内。
不过,保安允许媒体进入法庭范围采访。

承审法官为地庭法官诺哈雅蒂及推事卡莱阿拉斯,由于被控人数众多,审讯进行至下午4时许才全部完成。
主控官则是雅兹慕斯达金及诺阿祖拉副检察司。
另一方面,25名被带上庭申请延扣的嫌犯,获法庭批准延扣3天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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