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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杂货店禁售酒◢ 陈德钦:一直相安无事 为何要检讨
(槟城20日讯)马华副总会长拿督陈德钦炮轰槟州希盟政府,为何要探讨禁止州内的杂货店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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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2(1)条文及1976年国产税法令第32条文阐明,杂货店无需执照便可售卖含酒精量少的饮料如啤酒或椰花酒。”
他质问,杂货店售酒一直以来相安无事,也没有引起任何社会问题,为何佳日星多此一举,要考虑禁止杂货店售酒?

他今日发文告说,州内还有很多问题有待解决,州政府也可以研究推出更多有利人民,带动槟州经济发展的政策,何必拿这个无关痛痒的小事大做文章?
他指出,如禁止杂货店售酒不但侵犯非穆斯林的基本人权,也将导致正规营业的商家受到影响,槟州希盟政府开倒车的政策,令槟州人民大失所望。
他促请槟州首席部长曹观友表明立场,是否赞成禁止州内的杂货店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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