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州议会◢ 考虑把娱乐中心营业时限提前 佳日星:减少醉驾致死案例
(大山脚27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佳日星说,州政府准备考虑把娱乐中心的营业时限提前,以减少司机醉驾并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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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举例,就如去年10月25日,一名58岁槟岛市政厅职员在骑摩哆时,遭到疑是醉驾的司机撞死一案。

“不论如何,州政府也会考虑把此事带进中央政府,以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案,提高危险醉驾致死的刑罚。”
他说,根据现有法律,个人醉驾将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5A(1)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少过1000令吉,不超过6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12个月。
“如果是醉驾并致死,一旦罪成,可以根据333法令第44(1条文),判处监禁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以及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
佳日星是针对柏马当巴锡区州议员法依兹,在槟州第14届第3季第一次州议会上的书面提问,询问州政府是否限制夜店或卖酒餐厅的营业时限,以预防醉驾事故时,如是回应。
他说,槟岛及威省市政厅,都有管制州内饮酒情况,包括成立特别行动委员会,在业者向槟州国产税执照局提呈售酒申请前,作出详细讨论审查。
“此外,所有不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的售酒执照申请一律拒绝,即营业地点必须距离宗教场所、教育中心、住宅区,、游乐场超过250米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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