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捣破跨州豪华车偷车集团 假“拿督”首脑落网
(威南30日讯)警方日前破获一个专偷窃豪华车匪党,起获一把短枪,并扣留2名男子,其中一人是假冒“拿督”的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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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网的2名华裔男子,年龄分别27岁和30岁;随着他们落网,警方也侦破2宗在威中和角头的报失车辆案件,警方目前追查该匪党另3名成员的下落。

威南警区副主任贝雅副警监今午召开记者会说,这2名嫌犯,除了在刑事法令下被扣查,也抵触行动管制法令。
她说,初步调查,该匪党於今年内崛起,过去曾在槟城丶雪兰莪和柔佛涉及至少3宗偷车案,且专门偷走豪华车。
“被捕的27岁的嫌犯是该偷车匪党首脑,他也涉嫌滥用彭州王室徽章及冒用拿督身分,尿检结果呈阳性。”
“30岁嫌犯是专门负责伪造车牌和窜改引擎号码,有6项犯罪前科,包括偷车和毒品案。”
贝雅说,警方是於4月19日凌晨12时20分,在爪夷收费站前截查一辆丰田休旅车,并在司机座位下起获一把短枪和一些偷车工具。
“该辆休旅车是於2月12日在威中报失。”
她说,豪华车虽有先进精密的防盗系统及引擎启动按钮功能,但该偷车集团有专门破解这类系统的工具,包括使用讯号阻断器,以阻挡定位追踪功能。
她说,警方在行动中也扣查2辆豪华车,并在30岁嫌犯位於北霹雳的住家,搜出制造假车牌的机器,包括引擎号码打印器,以及一堆添油积分伪造卡和假车卡等。
贝雅透露,警方援引刑事法典调查此案。这包括:
1960年枪火法令笫8(a) 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监禁最高7年或两者兼施。
1955年轻微罪行法令第29(1)条文,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同时,嫌犯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108(3)(f)条文(使用假车牌),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1年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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