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梿小贩发佳节财 转卖烟花炮竹被捕
(亚罗士打20日讯)以榴梿成本高,利润少为由,榴梿小贩趁开斋节转行卖烟花爆竹,结果遭逮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该名37岁巫裔男子,在路边摊档公开售卖烟花爆竹,并于周二晚遭警方逮捕。
该名男子落网时,告诉警方,他是为了赚取额外收入,在即将来临的开斋节,转行卖烟花爆竹。
他指出,本身原本是榴梿小贩,因为榴梿成本高,利润少,所以只好这么做。
哥打士打县警区主任莫哈末罗兹证实,警方在该名男子的小摊档及车后厢内,共充公总值约7000令吉的各类烟花和爆竹。
“该名男子也坦言,这些烟花爆竹货源,是农历新年卖剩的,如今趁开斋节,来临赶紧清货。”
这名男子是于周二晚约7时,在米都拿督坤峇路商业店屋店,遭警方逮捕。
警方将援引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项条文调查此案。
莫哈末罗兹指出,至目前,哥打士打警方并没有接获,任何出售合法烟花爆竹的申请。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