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入境及用筌笼捕鱼 7人被捕渔获充公
(槟城21日讯)非法用筌笼捕鱼及非法入境捕鱼,都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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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城海事局昨日取缔2艘渔船,一艘本地渔船用筌笼捕鱼,另一艘印尼渔船非法入境在大马海域捕鱼,共7名渔民被扣查。
大马海事执法机构(北马区)槟城海事局主任哈米占今午发文告说,当局巡逻快艇昨早8时30分,在本那牙海域0.8海哩处截查一艘投放筌笼(Bubu Naga)捕鱼的本地渔船。

他说,该渔船上有1名舵手(31岁)及1名渔民(28岁),当时两人正在拖拉筌笼回渔船。
他说,该渔船没任何合法捕鱼准证,及在没准证情况下使用筌笼捕鱼,触犯1985年渔业法令相关条文。
他说,当局充公渔船上约10公斤的鱼获,同时将船只拖回峇都蛮北马水警码头。
他指出,另艘印尼渔船于昨午5时许,在西南区葫芦岛海域27.1海哩处被截查。
他说,渔船上有一名舵手(30岁)及4名渔民,年龄介于18岁至47岁,这5人皆无法出示个人身分证明。

他也说,这5人因非法在大马海域捕鱼,触犯1985年渔业法令第15(1)条文,一旦罪成舵手可被判罚款最高100万令吉,而每名为船员的渔民罚款,则最高10万令吉。
“我们充公渔船上60公斤鱼获,并将渔船带返峇都茅渔业局码头。”
公众若面对紧急事件,或发现有人在海上进行犯罪活动,可拨打槟城海事局行动室热线04-2626146,向当局求助或提供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