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起诉林冠英诽谤案 《光明日报》记者须付4万令吉堂费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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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起诉林冠英诽谤案 《光明日报》记者须付4万令吉堂费

    (槟城26日讯)《光明日报》高级记者王萌翔入禀法庭,起诉槟州前首长林冠英诽谤案峰回路转!

    此案于今日在槟城高庭正式开审,惟王萌翔代表律师阿马历山在庭上申请撤销此案,并获法官罗西拉育批准。

    罗西拉育谕令王萌翔承担4万令吉堂费,及未来不可就此案申请入禀法庭。

    林冠英代表律师西蒙穆拉里,在庭上要求王萌翔承担8万令吉堂费,因他身为林冠英代表律师,已为此案作出许多准备工作,如处理文件、传召证人等。

    惟,阿马历山为王萌翔求情,前者说后者为一名报馆记者,每月薪水为3000令吉,希望法庭能降低王萌翔所须承担的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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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萌翔(左)由其中一名代表律师柯尼尔星(后)陪同下,现身槟城高庭。


    西蒙穆拉里早前说,因有要事在身和必须出席内阁会议,否则林冠英将会出庭。

    此案原定于周一开审,但由于起诉人代表律师峇日星因病无法出庭,法官案展至今日开审,惟峇日星仍抱恙在身,无法出庭。

    阿马历山今日在庭上,代表峇日星呈交今昨两天病假单给法官。

    王萌翔今早也在前高渊区国会议员陈智铭陪同下现身法庭,前者在法官下判后,就离开法庭。

    王萌翔发声明时说,他在过去一年多来,承受无数的压力和困扰,家里的成员也希望他能够学会放下。

    他也说,这个决定虽然是比较突然,但也是经过一番的考虑之后才做出的。

    “我希望从此可以摆脱这场官司的烦恼,以后的日子可以好好走下去,我知道这种打击只会让我更成熟去面对我个人和工作上的未来。”

    西蒙穆拉里和同僚代表林冠英出庭。

    新闻背景

    这宗相信是全国首宗记者起诉首长的诉讼,是在2017年3月17日正式进入法律程序,王萌翔针对林冠英于同年1月22日,在其个人面子书发文告,指责王萌翔在报导中华中学弃建分校新闻时,没有报德、不专业,并影射有意推翻槟州政府等辱骂语言,入禀槟高庭正式起诉林冠英。

    王萌翔要求法庭判给一般性赔偿,也要林冠英作出惩罚性及加重性的赔偿,并公开道歉。
    服务报界经有25年的王萌翔早前曾强调,他是以个人身分起诉首长,与其服务的报馆无关,他希望为自己讨回清白,洗脱首长对其污蔑与不确实指控,捍卫自己和其他媒体同业的尊严。

    他说,他主要要求林冠英道歉,至于名誉损失赔偿额,则交由高庭决定。

    王萌翔在起诉书中指出,林冠英以题为“中华董事否认《光明日报》不实报导、林冠英曝光没报德记者要求道歉”的贴文,旨在恶意污蔑其身为新闻从业员的尊严、诋毁其名誉,特别是其中两段,更旨在诽谤。

    有关被传的贴文上的两段原文是:

    “槟州首长林冠英今日忍无可忍地指出:我们都知道槟州报界存在着要丑化槟州政府的记者,他们如果要推翻槟州政府请用事实,而不是做些无中生有的报导。”

    “他说:做人要有人德,记者也要有报德。王萌翔的背景如何大家心知肚明,他这样的报导手法不是专业记者应该有的。我郑重要求《光明日报》王萌翔在报上刊登道歉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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