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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青赞同投票年龄提国会 黄志毅:应自动成选民
(槟城2日讯) 民青团欢迎和赞同政府将投票年龄,从21岁下调至18岁的法案提呈至国会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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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青总团长黄志毅说,我国法律法定18岁为成年者,并可以做决定,因此,民青团也促请投票年龄下调至18岁。

“比如18岁是一个人完成义务教育的年龄、有资格考取驾照和注册做生意、被视为成年可以成家立业、如果在法院被确认有罪,那也可以被判刑,或注册团体和政党可以招收18岁的新会员或党员。”
他今日发文告说,下调投票年龄有助于促进和扩大我国的民主原则。随著更广泛的政治参与,尤其是投票,选举成绩将会成为多数人民的声音,变得更合时宜。
他建议,有关政治、公共政策和政府更全面的教育应该提供予全民,尤其是作为首投族的年轻人。
“虽然18岁已被视为成年和成熟,但缺乏合适的政治教育,不会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定。”
他说,人民应自动拥有投票权,无需注册。选委会的数据应自动与国民登记局同步,即足岁的国民将会自动成为选民,抑或逝世者会在选名册中自动被除名。
“此外,政党和党员也应负责任实践良好的政治文化。假新闻、私人或政治攻击,以及不成熟的文化应该避免发生,以确保我国的民主制度成熟,让人民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