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武吉茶非法垃圾场案◢ 市议会二次控告 地主认罪 罚RM1000 14天需清空垃圾
(大山脚27日讯)备受关注的马章武莫武吉茶非法垃圾场案,威省市议会今日再以另一项罪名提控地主,后者认罪,被罚予最高罚款1000令吉,同时推事谕令,地主必须在14天里把相关地段的垃圾清空,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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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于3月20日上午11时45分左右,被发现在威省市议会辖区内的Lot 1688至Lot 1996,允许上述地段成为非法垃圾场,造成干扰及可能成为蚊虫滋长温床,以及对周围造成卫生问题,触犯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2(1)条文,并将在相同法令第82(5)条文下被惩罚。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通译员以福建话念出控状后,65岁的地主方文财(人名译音)认罪,推事三苏阿芝哇宣判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以3个月监禁取代。被告较后在代表律师陪同下,完成缴付罚款程序。
推事也谕令,地主必须在14天内,把上述相关地段的垃圾处理清空,完成后必须出示证据。
根据此案主控官西蒂提供的资料统计,上述Lot 1688至Lot 1996,共9个地段,占地约55英亩。
西蒂也补充,此案件还有几个相关提控,将于7月23日进行。
另外,被告抵达推事庭时,没有躲避大批媒体镜头,还伸手比了个“二”字,指现场有200名记者。
本月20日,威省市议会援引1994收集、丢弃和处理废料条例,控告地主在武吉茶地段非法处理垃圾,同时,也援引1980年执照费条例,提控非法垃圾场毗邻的木板厂无牌操作,各罚款2000令吉。
(摄影陈明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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