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酒夺命案 2男被控3控状 不认罪
(槟城3日讯)疑涉及“假酒夺命案”,一名本地印裔与缅甸籍男子,今日被控上法庭,面对非法制造、贩卖及窝藏走私酒3项控状,否认有罪,案展8月6日过堂。
被告为古纳瑟兰(41岁)与缅甸籍男子拉温(5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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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控状指出,两名被告被控在今年6月24日下午约6时18分,在槟城加影路一单位内,窝藏不同品牌,共1894瓶与3480罐走私酒,总值4万2882令吉94仙,触犯1967年关税法令135(1)(d)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135(1)(iii)(aa)条文下被定罪。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罚款不超过逃税额20倍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出,两名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非法制造烈酒,抵触1976年法律改革(杜绝私酿烈酒法令)第3(1)(a)条文。
第三控状指出,两名被告在上述日期、时间及地点,非法贩卖私酿烈酒,触犯1976年法律改革(杜绝私酿烈酒法令)第4(1)(c) 条文。
上述两项控状下,一旦罪成,被告各可被判监禁不超过10年及鞭笞两下。
在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后,推事乌玛德薇允许拉温以2万3000令吉及2名大马籍担保人,保外候审,其护照也需交给法庭,每周一需要前往邻近警局报到。
至于古纳瑟兰,获允以1万9000令吉保外候审。
槟城警方上月尾捣破槟城假酒集团大本营,起获各牌子假酒及制作器材,逮捕1名本地印裔男子及7名缅甸籍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