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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作业痛失2手指 铁厂控罪成 罚3万
(北海5日讯)没为员工提供安全作业环境,一家铁厂今日被槟州职业安全与卫生局控上北海法庭,厂方代表认罪,判罚3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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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中受害者莫哈末祖法迪(21岁,操作员),今年1月17日,上午约8时20分,在北赖工业区一家铁厂作业时,遭冲压机(stamping machine)压碎右手的两根手指
(即拇指和食指),因此被迫截指,形成永久伤残。
该铁厂经理郭振金(译音),今日代表公司上庭,并在聆听控状后,俯首认罪。

主控官莫哈末道菲副检察司指出,有关控状指厂方于上述日期、时间和地点,没为受害者提供安全职场环境,即在冲压机处进行完善围篱措施,以致受害者被压中手指,因而抵触1994年职业安全与卫生法令。
“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高5万令吉或两年监禁。”
他说,该铁厂有在庭上求情,包括指已在事故地点进行安全围篱,也重聘受害者进行其他工作,同时协助受害者处理社险索赔事宜。
他说,控方则以四点声明要求法庭胥视案件的严重性,作出合理裁决,即受害者已因截指形成永久伤残、受害者尚年轻、类似永久伤残案例多,没为资方带来教训、要求法庭以过往案例作为参考。
法官诺哈雅蒂随后裁决有关铁厂罚款3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