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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廉价屋额外费用 佳日星:购屋者自愿
(槟城10日讯)槟州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重申,发展商向廉价及中廉价屋收取额外配套收费,是购屋者自愿,发展商不能强迫购屋者签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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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他已发出指示给房屋局,以监管及禁止发展商向廉价及中廉价屋买家,收取额外的费用,比如装修配套、泊车位等。

他今日在一场活动记者会后,针对国民觉醒运动(Aliran)昨日文告,促请州政府控制廉价及中廉价屋的价格一事,如是回应。
他说,一旦房屋局接获购屋者的投诉,当局就会指示发展商撤回这些额外收费。
“发展商不可向任何廉价及中廉价屋的买家,收取每层额外1000令吉,和角落单位额外8000令吉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