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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马沙米:NLAC未有利于劳工参与决策
(槟城4日讯)槟州第二副首长兼人力资源发展委员会主席拉马沙米澄清,他日前发文告时,只是指出国家劳工咨询委员会(NLAC)会议,并未提供有利于劳工代表,在劳工相关事宜上参与决策(have a s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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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时澄清,他并未质疑人力资源部,在国会提呈《1967年劳资关系法》(第177条)修正案前,有和大马职工总会(职总,MTUC)和大马雇主联合会(MEF)讨论及进行咨询。

他解释,他也不曾提及上述法令修正案,对劳工有多大益处。
“不过,NLAC的其中一员职总,则反对有关修正案,指该修正案削弱员工的谈判权力。”
“人资部认为修正案对劳工有益,而职总却不这么认为,我们要如何解决此难题?”
拉马沙米质疑,NLAC由政府、雇主及劳工组成,劳工的代表,即职总,在此委员会的结构上,是否有能力阻止,对劳工不利的修正案条款?
他说,NLAC作为三方会议,提供平台,让参与的三方,讨论及采纳共同的政策及措施,为劳工阶级带来益处。
“不过,若劳工被贬为附属物,那么我们要如何前进?”
拉马沙米说,机械化地符合国际劳工组织(ILO)需求,并没有告诉大家,劳工的情况。
“有鉴于职总在2018年大选对希盟的支持,把当他们当成朋友,而不是对手,并不是太过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