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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若破坏州政府 拉马沙米:纪律行动对付
(槟城9日讯)槟州第二副首长拉马沙米指出,州内公务员一旦被发现涉嫌破坏州政府,或违反公务员行为守则,将会在1997年公务员规则(行为和纪律)(槟城)下,被采取纪律行动。
他说,有关规则的4(1)规定已阐明,公务员必须时刻效忠州元首丶所属州属和政府。
“换言之,身为执政州属的公务员,必须随时维护和捍卫国家主权与尊严,特别是所属的州属,同时也要尊守法律,以及效忠执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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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在第14届第2季第2次槟州立法议会,代表槟首长曹观友书面回答阿逸布爹区州议员林冠英,提问有关州政府会采取什麽行动,对付涉嫌破坏州政府的公务员一事,这麽指出。
此外,槟首长曹观友透露,州政府会通过发表文告的方式,或在州政府所属的《珍珠快讯》,针对市面上流传的不实指控及诬蔑,发表澄清声明,以正视听。
“如果有关不实指控很严重,州政府也会报案,要求警方展开深入的调查;若有必要也会采取法律行动追究。”
曹观友是针对林冠英书面提问有关州政府会采取什麽行动,对付社运分子或非政府组织对州政府作出的不实指控一事,这麽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