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被援引SOSMA法令逮捕 不获保释 家属向议员求助
(大山脚15日讯)保安人员因涉及支持“淡米尔之虎”(LTTE)恐怖组织活动,在国家保安(特别措施)法令(SOSMA)下被捕,至今被拘留35天,同时不准保释,家属无助下向人民代议士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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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家人指出,布慕甘是因为拥有一件印有著名已故“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指挥官照片的T恤,并通过社交媒体分享该组织奋战的照片和视频,而遭到逮捕。

来自威中的被控者布慕甘(29岁)的家人,包括父亲马哈林甘(60岁)、母亲拉妮(60岁)及姐姐波娜拉琪(32岁),今日在武吉丁雅区州议员魏晓隆安排下,在其服务中心召开记者会。
拉妮质问,她弟弟到底犯了什么罪,竟被援引SOSMA法令逮捕?
“弟弟与父母及奶奶同住,是一家人的经济支柱,而弟弟也患有扁头痛及癫痫症。”
魏晓隆说,布慕甘在北海法庭被控两项罪行,在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下,被控拥有与恐怖组织有关物品,可被判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罚款。
“他在吉隆坡法庭则被控一项罪行,即在刑事法典第130J(1)(a)条文下,被控支持恐怖组织,若被定罪,可能被处以无期徒刑。”
他认为,指控布慕甘犯下可判无期徒刑的最严重罪行,是完全不合理,总检察署应重新考虑对被告提出的刑事指控。
另外,他也质疑警方昨日致电布慕甘的姐姐,进行讯问。
“布慕甘已在法庭上被起诉,在对方被起诉前,任何调查都应已完成,这是不必要的骚扰。”
他补充,将会继续跟进此案。
魏晓隆:废除SOSMA或提出修正案
魏晓隆呼吁政府,立即废除严厉的SOSMA法律,或提出修正案,以允许被指控触犯SOSMA安全罪的人获得保释。
“这是一项不公正法律,必须废除或修改以维护嫌疑人的权利。政府不能袖手旁观,无所作为。”
他认为,SOSMA第13(2)条文禁止保释(18岁以下,患病或妇女除外),违反非常基本的刑事司法原则,即“无罪直至证明有罪”。
他认为,在布慕甘被法院判有罪前,应准许保释。布慕甘已被拘留35天,将在整个审判过程中被监禁,整个审判过程可能需要两年时间,被剥夺了被判罪之前无罪对待的权利。
“无论如何,布慕甘对社会没有任何危险,应获保释并在审判前与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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