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渔民非法用筌笼捕鱼 槟渔业局执法 缉222个非法
(槟城18日讯)槟州渔业局与槟州水警,昨日在威中柔府至峇都交湾的槟城二桥一带水域执法时,缉获222个被禁用、危害渔业资源的筌笼(Bubu Naga)。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槟州渔业局主任诺艾莎发文告说,当局昨日上午10时展开行动,充公总值1万3320令吉的非法捕鱼工具,尽管投放筌笼被禁止,但它却在槟州广泛被使用。

“筌笼通常具有两个以上的开口,并能危害渔业资源,幼鱼和小鱼将会误入筌笼,使用筌笼非法作业,也会与传统拖网作业的渔民引起衝突。”
她提醒渔民,上述行为将触犯1985年渔业法令地11(3)(c)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她补充,2018年共有119宗非法使用投放筌笼的案例,当局充公多达1149个投放筌笼,去年则有53宗并充公了841个投放筌笼。
“槟州渔业局向来与槟州水警配合,密切监督槟州水域情况,并不时採取执法行动,杜绝非法捕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