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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管制◢ 辱骂警方 餐厅女助手 恳求警方的原谅
(笨筒15日讯)“我很后悔,今后不再重犯,并恳求警方的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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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厅女助手诺莎希拉(20岁)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因在面子书辱骂警方,被法庭判决罚款1万令吉和3个月监禁。
她今日在笨筒基拉依玛园住家接受马来报《每日新闻》专访,对自己行为深感后悔,并指将从中吸取教训,成为有修养的女子。

她说,公众须避免在社交媒体吐露心情和发泄不满情绪 ,这对个人生活带来负面影响。
她说,易怒的态度,让自己吃大亏;希望大家不要犯上像我的错误。
诺莎希拉辱骂警方被判罚款1万令吉和3个月监禁事件,引起一名房产商人莫哈末阿兹兰(房产商人,33岁)同情为她缴交罚款和聘请律师为她上诉。
被告诺莎希拉是於3月27日晚上在笨筒往哥峇路遭警方路检时被要求返回家中,因心生不满而於当晚8时30分至10时12分之间,通过其脸书”SAHIRA EYRRA”泄愤,贴文指讨厌警察,并指警察不是上苍或天使,更爆粗咀咒警察患上新冠肺炎死,因而触犯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她较后被控上庭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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