娈童癖前保安叔叔 管制令前后性侵9岁男
(北海21日讯)57岁前保安员趁行动管制令前,诱骗9岁男童到酒店“开房”拍色情片及鸡姦对方,今日被警方押往北海法庭面对23项控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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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裔被告祖基菲被控于3月17日,诱骗1名9岁马来男童在北海新路一家廉价酒店内进行一连串如亲吻脸颊、搂抱、舔肛门、用性器官摩擦肛门及鸡姦等猥亵行为。
被告也将这些过程拍摄成色情片,收藏在自己的手机内。
被告分别在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下第7条文(利用儿童拍摄色情片),及第14(d)条文(性侵儿童)下共面对11项控状,被告在庭上仅承认拍摄儿童色情片,但否认有鸡姦及其它性侵行为。
被告也指控不理会管制令,于4月7日到威北日落斗哇的海滨,再一次和男童见面。
这一次,被告直接在公众场所拥抱、亲吻及拍摄男童肛门的视频及照片;男童母亲获悉后,立即到警局报案,警方之后也逮捕该名男子。

警方在男子的手机内发现拥有大量男童色情片及照片,副检察司援引2017年性侵儿童法令第14(d)条文(性侵儿童)、第10条文(拥有儿童色情物)、刑事法典292(a)拥有猥亵影像及2020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指令(颁布感染区域)等条文,向被告提出12项控状。
被告同样仅对拍摄及拥有儿童猥亵照片及视频认罪,也承认违反管制令,但对于猥亵儿童行为则不认罪。
单身独居的被告聆听完所有控状后,向法官声称他拥有家族精神病遗传,要求减刑。
唯被告和受害者是邻居关係,为确保受害者的安全,主控官诺阿祖拉副检察司不建议法官让被告保释,法官诺哈雅蒂也接纳主控官的建议,并将案件展至6月3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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