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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 胡栋强:地方政府应制定条规 进入商场需佩戴口罩
(槟城13日讯)民政党署理主席胡栋强建议,地方政府需制定条例,规定进入商场的民众必须戴上口罩,若相关人士没有戴口罩,该商场必须提供,以策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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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购物商场管理层虽然无法禁止没有戴口罩的民众进入商场,但至少可以担起教育的角色。
“各区情况皆不同,地方政府也有自行拟定条款的权利,因此不妨与业者们商议及合作,如何鼓励或要求消费者使用口罩。”

他今日发文告说,业者可以在商场入口处,提供赠送或售卖口罩服务,让没戴口罩的民众在现场购买,确保他们戴上口罩后,才进入商场,如此一来既可避免发生冲突,又可起著教育效果。
他建议,由于有条件行管令已延长,因此希望政府可以加强防疫机制,继续赠送免费口罩予人民使用,让民众得以养成习惯,自动自发戴上口罩。
他说,该党接获民众投诉,指发现很多前往购物商场的人士,没有戴上口罩,甚至当场打喷嚏。
他认为,当前新冠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防控处於重要窗口期及关键期,因此为了防止人传人,民众务必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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